通知公告

关于划转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的通知

作者:李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02  浏览次数:

植保学院研究生导师:

  为做好2014-2015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确保研究生助研津贴按时发放到位,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文件要求,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支付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文件执行,文件见附件1。

  二、2014-2015学年度导师须划转助研津贴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三、导师9月10日前填报《2014-2015学年度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附件3)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助研津贴必须使用项目批复中含有劳务费预算额度的科研经费(项目编码以“K”开头);确无此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方可使用学校预算安排的相关项目经费(项目编码以“A”或“Z”开头的项目)。

   五、特殊情况说明:

  1.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特殊原因,需要暂停其助研津贴,请导师在备注中说明。

  2.导师为延期毕业或学校明确要求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生提供资助的,自行在划转经费明细上单独列出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

  3.导师之间涉及为对方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可在本人提供助研津贴名单上自行调整资助名单。

  4.导师填写支付助研津贴的科研项目时,请提前查询项目的劳务费额度,确保劳务费额度大于支付金额。如果导师指定的科研项目劳务费额度不足,学校将根据导师其它科研项目情况自主选择项目划转经费,导师如有异议,可及时提出更正。

  5、表格上填写的研究生学号务必核对正确,如有错误将可能导致津贴转入他人账号。创新学院选拔的提前攻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发放助研津贴时必须填写本科学号,不能填写临时研究生学号。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2.导师资助研究生参考名单及标准

     3. 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

 附件:附件2:导师应资助研究生助研津贴名单.xls附件3: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xls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doc

                                                  植保学院研究生办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