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冬生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战略研究工作。现将“十三五”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重点方向

1. 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研发任务,包括粮食丰产提质增效、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智能农机装备、畜禽养殖安全、食品加工贮运,海洋渔业,林业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宜居村镇等方面的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

2. 支撑引领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发展的重点研发任务,包括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转化及排放控制,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核能与核安全,以及智能电网等方面的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

3. 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研发任务,包括智能制造、重点基础材料和新材料、精密基础件和通用件、极端制造工艺、重大成套装备,大数据与云计算、宽带通信与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遥感与导航,以及科技服务业和文化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

4. 支撑引领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的重点研发任务,包括水安全、土壤安全、生态修复、有毒有害化学品治理,深地、深水等油气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废弃物资源化,海洋工程装备,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

5. 支撑引领人口健康发展的重点研发任务,包括重大疾病防控、疫苗研制、药物早期研发、中医药现代化、生殖健康、体外诊断、生物医用材料、移动医疗,重大化工产品生物制造,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

6. 支撑引领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的重点研发任务,包括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及其工业化,综合运输与智能交通、轨道交通,以及公共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

7. 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包括纳米、干细胞、蛋白质、发育与生殖、量子调控和全球变化等方向的重大科学研究,能够充分发挥大科学装置优势的前沿研究,未来10年可能产生颠覆性技术的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深空、深海、深地、深蓝等战略性科学研究等方面;

8. 重大国际科技合作,包括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具有重大关键作用、已纳入或应纳入双多边政府间合作协议的重大科技合作任务,共性关键技术转移国际合作任务,以及发起或参与国际重大科学工程等方面的合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1. 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各单位要自身学科优势为出发点,实现跨专业、跨区域的联合,从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纵向创新链以及横向协作的产业链进行全链条一体化设计,提出重点研发任务建议。

2.组织专家,认真遴选。针对共识度高、前期基础好的任务,按照优先度和重要性进行排序。每项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文字材料不超过5000字。

3.征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清单、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书纸质版,一式2份(含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中心D504重大项目处。

联系人:王  磊  029-87082928  15229885967

      张建刚  029-87082928  15339098109

      孙  楠  029-87082846  15109274567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2月18日      公告附件: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doc           附件3: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文字材料格式.doc           附件4: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