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冬生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5)4号)和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5〕23号)精神,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实施方案》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度我校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我校在职科教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陕西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月以后出生);
  (四)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陕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候选人4名。请每个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要,向学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二)请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处(D5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559507@163.com

  联系人:谷申杰   崔卫芳 
   电  话: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3月6日      公告附件:           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doc           2.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