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精神,为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校组织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立项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资助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10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81项,人文社会科学类19项),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2项,校重点创新训练项目200项,校一般创新训练项目150项。资助创新实验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经费20万元,项目数及每项资助金额由创新实验学院确定。此外,鼓励各院(系)积极筹集经费资助本院(系)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
    三、申报要求
    1.2015年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从2014年10月23日公布立项的410项“校重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2015年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从2014年立项的73项“大学生创业实践、创业训练项目”中遴选,每个学院推荐1项,由学校组织评选。符合遴选范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自愿申报,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不能更换,项目按计划实施,研究进展顺利,有阶段性成效,申报国家级项目必须在原项目内容的基础进一步拓展。
    2.校级重点和校级一般的创新训练项目我校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已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可再申报),但项目负责人须为2014级、2013级学生(动物医学专业可为2012级)。
    3.所有创新训练项目由各院(系)及生物工程中心、植物工厂中心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评审立项,具体分配经费及项目数见附件1。
    4.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团队,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  叉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联合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系)进行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5.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指导教师为正高职称的项目数不超过总项目数的30%。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
    6.生物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该中心简介见附件2)、植物工厂中心(该中心简介见附件3)的项目必须在两个中心完成,全校学生均可申报,指导教师可在全校内聘请,申报材料分别交生命学院和林学院。同时,学校鼓励学生实施项目在国家级实验中心完成。
    7.项目执行时间。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2年,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四、经费资助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平均每项资助2万元(含原项目资助的0.35万元);人文经管类15项,平均每项资助1万元(含原项目资助的0.35万元)。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每项资助10万元。校级重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平均每项资助0.35万元,校级一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平均每项资助0.2万元。
    五、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 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5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日志》和填写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进展报告》(附件5)及电子版送交所在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1.5倍行距,纸型为A3双面打印,骑马装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进展报告》一份,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
    5月15日前,各院(系)组织组织评审选拔。
5月22日前,各院(系)将立项项目信息表(附件6)纸质(盖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 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申报
    5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创业计划书》纸质(各一式3份)和电子版送交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各院(系)允许推荐一项。
    5月15日前,各院(系)将推荐的项目信息表(附件6)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纸质(各一式3份盖章)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月20日-5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校级重点和校级一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于5月2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送交所在学院(系)教学办公室。申报书一式3份,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1.5倍行距,纸型为A3双面打印,骑马装订。
    5月25日-5月29日,各院(系)按学校分配项目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
    6月5日前,各院(系)将立项项目信息表(附件6)纸质(盖章)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月12日前,学校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汇总公布。
    六、组织管理
    1.教务处负责学校创新训练项目的宣传;经费及指标数的分配;在学院进行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阶段性工作时组织督导到各学院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就各院(系)创新训练项目工作过程管理及取得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学院负责本院(系)创新训练项目的宣传、评审立项、阶段性检查(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结题验收、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和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所有立项项目的材料存档管理等工作;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及指导教师。对项目实施进展严重滞后或未实施的项目,学院有权终止其项目实施。
    3.2015年各院系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及指标数的分配按照各学院系学生人数的比例确定。自2016年起,各院系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及指标数的分配以上一年经费及指标数为基数、结合上一年学院对创新训练项目工作过程管理情况、学校督导检查情况、各学院立项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数(学生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设计图纸软件或实物等)等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差的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及指标数给予一定减少;综合评价结果优的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及指标数给予一定增加。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项目遴选评审和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确保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春艳   联系电话:87091114
                                                                                                                                           教务处   团委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1. 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院(系)名额分配表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物工程实验实训中心”简介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工厂中心简介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