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研究生授课教师:
为全面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校研发〔2016〕26号),结合植物保护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学年研究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8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分别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
1.工作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从事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工作;
(2)身体健康,有强烈的责任心;
(3)愿意承担研究生课程评价工作,并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保证工作的开展。
2. 人员聘任
(1)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提名并征得本人同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
(2)工作组每届任期为2年,可连聘连任。聘期内,工作组成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聘申请;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由学院进行人员调整。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涵盖我院开设的所有专业课课程,主要包括:授课纪律情况;授课团队建设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内容的设置情况;授课内容的前沿性;教学方法的科学性;作业、实验情况、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情况;课程资源建设情况等。
三、工作方法
工作组成员按照学校提供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单》进行检查评价,包括授课教师内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教学状态(包括教师上课教案、教材、教具准备是否充分、教师上课精神状态等)、教室环境状况(包括多媒体设备、桌椅、灯光、卫生等)、教学楼内环境状况、课堂纪律及学生到课情况等。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课程质量分为五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差(69以下)。学院评价结果与学生评价和学校评价结果按比例(学生评价*50%+学校评价*10%+学院评价*40%)计算,凡排名前20%的课程纳入学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津贴奖励范围,并与授课老师的评优相挂钩。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结果作为选聘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依据。对于评估等级为差的课程,须由学科点调整授课教师。
五、工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