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实验仪器设备采购与验收程序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08

院发[2009]05号

为了加强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仪器设备采购和验收的行为,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 仪器设备采购

①根据中心任务、教学实验需要、科技发展动态制定大型精密仪器装备规划,中心每三年讨论修订一次规划,作为仪器设备重大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

②各实验室应于每年第四季度以前向综合实验室提交下一年度大型仪器设备(2000元以上)购置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用途、价格、安装环境、生产厂家等。

③仪器设备购置必须目的明确,搞好调研。1万元以下的由综合实验室组织调研,1万元以上的由中心组织调研,调研结果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内容包括名称、型号、性能、用途、价格、使用条件、分析成本、利用率、用户反映、技术先进性等。

④综合实验室汇总申请和调研报告,提出下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批。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购置还要履行论证手续。由中心领导、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论证小组”,对大型仪器购置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要点如下:

必要性:a.目的是否明确;                                                         

b.是否考虑了现有仪器的能力;

c.是否考虑了教学、科研及社会需求;

合理性:a.对仪器性能、精度要求是否合理;

b.厂家、型号、配置、零配件选择是否恰当;

c.是否考虑了该仪器的使用、维修成本和维修条件;

可行性:a.是否具备使用条件,包括人员、技术、场所、试剂、原材料、配套设备等;

b.论证通过后,由领导审批并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⑤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由综合实验室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仪器设备验收

①仪器批准购置后即应着手准备验收。落实验收人员、准备安装场所、配备药品器材、培训使用人员。在仪器到货之前做好一切验收工作。

②小型仪器设备由各分实验室负责验收,大型仪器设备由综合实验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验收。

③数量验收:进口仪器设备开箱验收时应邀请商检部门和有关订货公司的人员参加。开箱验收应注意包装完整性,主机、配置、附件、备件数量和外观、工具是否齐全。装箱单、实物、订货合同三者应当相符,不相符的应办理索赔。

④质量验收:由各分实验室负责安装调试,进行质量验收,大型仪器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参加。质量验收包括全部性能指标的测试和稳定性考核。验收完毕,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⑤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都必须在索赔期内尽早完成,需要索赔的由综合实验室负责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⑥验收完毕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