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励志助学金等 24 项国家、学校和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奖励名额9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资助名额21 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0 元和每人每年 2500 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院系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各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国家助学金

金额分配见附件 2。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 号)执行。同时,2015 级、2016 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四级),2017 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各院系对获奖学生公示时,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名次、综合测评名次及参加学校社会公益活动等基本情况。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面套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留存)、《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奖励名额5名。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 号)执行。

(三)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各院系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社会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

 (一)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1. 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8 级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3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5000 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 年 9 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2. 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 12名,其中一等助学金3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2000元;二等助学金 9 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1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 300 字左右)。各院系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 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附后。

3.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 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 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名单汇总表》。

4. 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农科类专业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 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 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成绩单》、《名单汇总表》。

5. 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 2017 级全日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4000 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 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6.“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 4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 号文件)执行。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7. 文华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 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 5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 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8. 中天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甘肃籍 2018 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 1 名,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 5000 元,连续资助 4 年。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9. 恒大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4 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 5000 元,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0. 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 2018 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评选名额 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10000 元。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 4 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1. 理想爱心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 2018 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 5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2. 诚朴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根据“九九公益”捐赠款进行指标配比,奖助金额每人5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诚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8 年修订)》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3.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其中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评选名额1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 20000 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笔试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3点。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学习心得、《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社会奖助学金各院系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社会奖助学金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请各学生班对2017-2018 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香港思源奖助学金不再递补)。各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8 。

1. 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 221 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2.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 纸正反面套印),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新递补学生须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 70 分者,取消其受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 纸正反面套印)和《本科生成绩单》。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相关院系须同时报送  2018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名单见附件 8 )。

4. 春雨奖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5. 九九助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5 级、2016 级、2017 级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科生成绩单》。

6. 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评选的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 号)中第四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7. 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评选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

助学金申请表》。

8. 华福证券奖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5 级、2016 级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9. 中天奖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10. 农一网奖助学金

各学生班须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 月 21 日-9 月 25 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 月 26 日-9 月 27 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院系初审(9 月 28 日-10 月 12 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

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 3 天;

(四)学校审核、公示(10 月 13 日-10 月 20 日)。

五、相关要求

(一)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

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 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学生班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系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学生班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班级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本科生成绩单》由教务处本科生成绩自助打印系统打印。请各学生班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停止 2018 级学生评选,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农一网奖助学金、恒天然奖学金 2018 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 2019 年 3 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学生班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8日前将获奖学生所有书面材料、附件4《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植保学院223办公室,并将附件4《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各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463147048@qq.com。

(六)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91072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zizhu@nwsuaf.edu.cn

2018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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