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根据校学发〔2008〕203号文件、校学发〔2017〕33号文件及《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俊杰

副组长:戴  武   汪振明

组  员:江淑平   刘鸿彬  敖 雪  冯小龙  高 晴  张 楠  崔华嵬  杨 林  高恬恬   邹卓君  黄子萱  张小渔  张思玥

二、面向对象

本次综合测评面向2015—2017级全体本科生

三、时间安排

9月15日―9月18日 资料收集阶段

9月19日―9月21日 班级及专业测评阶段

9月22日 班级汇总上交

9月23日―9月27日 学院审核及学院网站公示

9月28日 上报学校

四、相关要求

1.2016、2017 级学生综测相关工作按照校学发〔2017〕33 号文件和《指导意见》执行;2015 级学生综测相关工作继续按照〔2008〕203号执行,德育测评参照《指导意见》开展。         

2.2015级班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2016-2017级专业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班或本专业的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班主任必须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若班主任因公出国、外出学习、出差的班级由辅导员代为负责组织该班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3.班级及专业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下工作,并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9),智育成绩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打印。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班级及专业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并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汇报。

  5.综合测评中所填写的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6.综合测评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都必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7.班级及专业综合测评小组要认真核对本班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

8.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推荐,每班推荐两名并注明推荐顺序。

    9.各班负责人于9月24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1—附件8电子版及纸质版连同先进班集体单行材料一并报送至学生会学习部或办公室,北校区联系人:韩清宇,联系电话:15068894137;南校区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18392675295;

电子版统一发送至nwsuafzb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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